病歷復印流程
發表時間:2022/11/3 18:33:44 來源:本站原創 編輯:佚名 點擊/評論:
特別說明:
1、 歸檔病歷,是指已經從病區收集至病案管理科的住院病歷;運行病歷,是指尚未被病案管理科收取仍由病區保管的住院病歷。
2、 申請人復印的病歷資料僅限于客觀性病歷資料。主觀性病歷資料不得對外復印,包括:病程記錄、會診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等。
3、 出院后5個工作日之內的住院病歷由于需要收集、轉運、整理歸檔,故原則上不提供復印服務。
4、 特殊情況,是指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對本次診療過程存在爭議及病區對復印病歷處理有難度的各種情況,包括公安、司法機關等申請復印病歷等。
5、 申請復印病歷時需填寫《市立醫院歸檔病歷資料復印申請單》或《市立醫院運行病歷資料復印申請單》。
6、 申請復印病歷時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①患者身份證;②代理人身份證;③代理人與患者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④其他法定證明材料。